儋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共场所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林某某有义务给予李老汉适当救助,并等待急救人员到场,但林某某却将李老汉转移到气温低且下着雨的室外。林某某应对李老汉的死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审判决林某某应赔偿李老汉家属4万元。
李老汉的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海南二中院近日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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