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签订协议之前发生的事情,林先生和邓女士基本都认同,但之后发生的事情,双方却各执一词。林先生说,签完协议没过几天,邓女士告诉他,公司没办法接受他提出的价格,需要时间让她去做公司老板的工作。但是过了好久,此事还没有结果,林先生遂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诚意金,但开发商采取拖延态度,他多次追讨都没有结果。

  对此,邓女士告诉记者,林先生在说谎,情况根本不是这样。邓女士说,协议签订之后,公司同意林先生所提出的价格。至于为何一个星期内双方没有签订购房合同,是因为林先生当时称资金没到位。过了一段时间,公司还给林先生通过快递发函,要求林先生来签约,但林先生并不承认此事。“最后林先生不想买房了,就把责任推给开发商,其实是他违约在先。”邓女士说,她会将情况上报给公司,申请给林先生退还购房诚意金,但林先生的态度让她很难做。

  那么,这笔购房诚意金到底该不该退呢?深天成律师事务所的钟敏律师告诉记者,林先生如果想要追回这笔购房诚意金,必须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当时他去找过开发商,是开发商不同意按原约定价格出售房屋,否则林先生可能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