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衣服干净随身物品齐全,家长留字条称无力抚养

  记者从民警口中得知,警方在椰子树下还发现了一个袋子,就放在婴儿旁边,袋子里有张纸条,上面写着“留言”两个字,内容为“本人无能力抚养这男孩,希望好心人收留抚养感恩不尽”,并写上了孩子的生日:2016年5月30日。

  派出所的女民警介绍,当时弃婴裹着包被,戴着顶小帽子,身旁还放着一个袋子,里面有一个书包、一个奶瓶以及一个水瓶,奶瓶里装着够婴儿吃一顿的牛奶,水瓶里也装满了水,此外还有一袋米粉,“袋子里还有干、湿纸巾,是分开放的,孩子的衣服也洗得干干净净,还有香味。”这名女警推断,孩子父母可能有什么难言之隐,才会做出这种事情,“而且从现场物品推断,孩子父母生活应该不算困难。”

  经医生检查男婴身体健康,发现孩子的市民欲领养

  在海口市社会福利院内,医生为婴儿做了各项检查。“15斤重,身长69厘米,抓力以及心脏功能正常,是一个健健康康的男婴。”医生表示。

  袁份也跟着民警去了福利院。“我完全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长大,而且我也完全符合领养这名孩子的条件。”袁份认为,他和这个孩子之间,冥冥之中存在着一种缘分。

  海口市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对袁份的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临时与他签订了一份寄养协议。“目前警方还在寻找孩子的亲生父母,就算亲生父母未能找到,领养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男婴只是临时寄养在袁先生家中,福利院工作人员会随时和他保持联系。

  而袁份也表示,目前男婴在他家,一家人会把他当亲生孩子一样去抚养,并保证孩子将会健康成长,得到良好的教育。

  律师说法 遗弃婴儿是犯罪,最高可获刑5年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表示,孩子父母的这种弃婴行为,可根据刑法规定的遗弃罪进行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将婴儿遗弃于没有行人或人迹罕至的地方,其行为则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的生存权,还涉嫌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