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海口12月13日讯(记者丁平 通讯员毛雨佳 蔡莉)物流公司运输的未保价物品丢失,该如何赔偿?日前,龙华区法院审理一起这样的案件,海南某药业公司(以下简称药业公司)委托海口某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运输价值上百万元的两批药品到北京,之后该两批药品丢失。龙华区法院认定物流公司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遂依法作出判决,物流公司赔偿药业公司损失92万余元。

  物流公司辩称,药品丢失后,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药品丢失是犯罪分子盗窃所致,并非自己过错,不负赔偿责任。药业公司在填写托运单时,未对快件进行保价,物流公司只应按照托运合同第3条规定,按照货物所对应运费的3倍以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