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 )近日,海南威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股东王先生向国际旅游岛商报新闻热线反映,他在原公司破产进行改制重组后,用公司发的安置费进行重组出资,成为了新公司的一名股东,不久后他自行离职。去年年初,他得知公司进行分红后前去去领,结果却被告知他的3万多元股份被用来抵消“欠款”了。对此,王先生认为,这笔货款业务的确是自己谈的,但后来自己辞职,公司将追讨这笔货款交由其他同志负责,因此他认为追这笔货款是公司的责任,自己的原始股不能就这样消失。对此,商报记者采访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他表示让王先生到法院去起诉,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股东:3万多股股份和分红被“蒸发”

  王先生说,他是80年代的大学生,毕业后被分配在国有企业海口电力成套设备公司上班。1996年,该公司破产时给他发放了24588元安置费,之后公司进行重组鼓励员工出资,他就出资8000元加上之前的安置费, 共出资32588元成为了新公司海口威特电气有限公司的一名股东,1998年公司为他核发了《出资证明书(股权证)》,股权证编号为:0095,股份总数为32588股。

  王先生称,公司改制成组后,因为妻子不在海口上班,两地分居,他向公司请求出去跑业务,公司同意后表示不再给他发工资,但是有业务回来可以提成,当时跑业务有点困难,他觉得干得没意思就自行离职了 ,但也没和公司办理手续。2015年年底,他碰到一名老同事时,老同事告诉他说公司每年都有分红,问他怎么没去领。得知有分红后,他到公司进行了解,却被公司告知他因为跑业务时有10多万元的货款没要回来, 他的股权已被公司拿去抵销货款了。

  “对于这笔10多万元的货款要不回来,公司也有责任去追,不能把责任全推给我。”王先生气氛地告诉记者,他是2000年左右离开公司的,离开公司后,公司曾派业务员王若某接手了他的业务,有没有收回余款 ,公司没有通知过他。

  公司:可以让其到法院去告

  根据王先生所反映的情况,记者5月9日来到海南威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