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5月10日电(记者 王子谦)海口市政府10日凌晨发布落实房地产调控实施细则,将产权式酒店和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八个方面对房地产调控提出实施细则。
此前海南省政府已出台楼市新政,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海口市是继琼海市后第二个细化政策的市县。
《细则》进一步明确了限购范围。将产权式酒店和二手住房纳入本次限购范围。
《细则》在海口城区设置限购区域。一是主城区,滨江西路以西、长彤路以东、南海大道和红城湖以北区域;二是南部生态保护区,主要在椰海大道以南、绕城高速以北、铁龙路以西、粤海大道以东范围,按照多规合一,这是海口重要的生态保护带。
《细则》从严界定购房资格。一是对非海南本省户籍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实施限购,在海南没有拥有商品住宅或产权式酒店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可在非限购区内申请首次购房;二是在限购区域内,要求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提供在海南省各市县的连续2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才能购买首套房。
《细则》提高产权式酒店经营比例。产权式酒店项目销售比例不得高于该项目可销售面积的10%,其余90%必须用于自持经营使用。
《细则》提高限制现房转让的年限。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登记满5年后方可转让。
《细则》指出,海口进一步实施差别化的贷款政策。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