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中央环保督察

  就6个群众举报件涉及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

  海口市问责多名干部

  此外,因未按规定时限上报督察材料,7家单位负责人被市纪委集体约谈

  海南日报海口9月12日讯(记者孙婧)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海南受理群众举报件工作结束,但我省对群众举报件的整改反馈,以及对生态环保领域的责任追究没有松懈。记者今天获悉,海口市纪检监察部门日前就6个群众举报件涉及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问题开展追责。此外,海口市7家单位因未按照规定时限上报督察材料,导致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工作被动,负责人被海口市纪委集体约谈。

  对群众举报的“海口市美兰区金水门3家海鲜酒楼偷排污水、占用河道经营”的问题,经查,海口市水务局、市水政监察支队、市环境监察局、美兰区人民政府、美兰区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及部门,在1998年至2017年间对3家海鲜酒楼经营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导致这3家酒楼长期违规占用河道、违规排污,且存在妨碍防洪泄洪的安全隐患。今年8月,海口市水务局副调研员李茂、市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洪一江、市三防办原办公室主任陈辉被责令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市环境监察局局长曾晖、副局长何启渊、法制科科长陈明东,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薛根雄、副支队长陈海龙,市三防办指挥部原办公室副主任曾维英,美兰区副区长杨柳芳,区环保局原局长秦立双、副局长叶海京、审批办主任吴夏思,区三防办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徐清安,新埠街道司法所所长肖宇被诫勉谈话、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