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3个环保督察涉及的相关问题

  琼中陵水共问责7人

  海南日报海口9月18日讯(记者周晓梦 实习生王靓婷)环保督察“督人”是治本,才能从根本上治理环境问题、提升环保意识。记者今天获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陵水黎族自治县分别公开了4名和3名干部及公职人员的问责情况,共涉及3个环保督察相关问题。

  记者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纪委了解到,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海南期间,琼中接到群众举报件,反映个别乡镇存在非法采砂的现象。对此,琼中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展开排查。在排查过程中,琼中执法巡查工作组在黎母山镇松涛河段松涛大桥河道发现非法采砂行为,并依法立案查处,对涉案企业和个人开出“环保罚单”;同时,琼中启动了问责程序,同步对水务等责任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调查。

  经核实,琼中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对黎母山镇松涛河段松涛大桥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巡查不严、监管不力、打击力度不足;松涛村干部对非法采砂点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采砂人员在松涛大桥河道下游200米处非法采砂时间长达一个半月。对此,琼中对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王能江、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办事员王兴立、黎母山镇松涛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海进、黎母山镇松涛村委会松涛一队队长范永捍等4人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