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面向社会公示。17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海口第五批合格电动车目录已经完成,《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目前还在公示期,待新标准最终确定发布后,海口下一阶段的合格电动车目录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记者了解到,1月16日,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工作,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向面向社会公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期限为30天。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1月17日,记者来到东湖以及培龙市场附近,对海口市多家电动车销售商进行走访,多位销售人员称,他们听说了《规范》正在公示,但目前没有接到上级管理部门的通知,待接到相关部门的正式通知及销售目标他们会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目录等进行销售。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会长陈鸿信表示,新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更加严格,尽管对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机功率等部分技术参数进行修订,但很多的技术参数由现行标准的否定项、重要项、普通项全部变为否定项。而且新标准着重强调安全,同时严格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别,电动车生产厂家生产的电动车只要有一项技术参数不符合新标准的规定,这样的电动车就被列为机动车。

  海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副处长郭旭东说,新标准目前还在公示期,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新标准对电动车安全和火灾防范等方面进行完善。海口海口第五批合格电动车目录的制定已经完成,待新标准最终确定、出台后,海口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下一阶段的合格电动车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