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海口3月5日讯 (记者 邵长春)为落实国务院有关通知,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立省,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碳排放约束性指标,省政府近日制定并印发了《海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我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把培育低碳清洁产业体系作为支撑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式。

  《方案》指出,到2020年,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15年下降12%,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明显加大。碳汇能力持续增强。低碳产业及评估核算指标体系基本建立,产业增加值显著提高。

  同时,水泥、石油、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按照国家要求尽早实现达峰目标,为2030年前全省达峰奠定基础。建立并完善全面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体制机制。碳排放预警预测、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得到健全。低碳试点示范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亮点突出,减碳减污协同作用进一步加强,公众低碳意识明显上升。

  《方案》指出,要以低碳引领能源改革,加强能源碳排放指标控制,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600万吨以内,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全面建设“互联网+”智慧能源,在海口、三亚、琼海等城市新建住宅区试点建设智能微网,提高新能源就地消化能力;打造清洁能源示范省,建立绿色能源岛。

  《方案》强调,要以低碳促进产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到2020年,全省低碳制造业总产值年均增长8%左右,低碳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总数达到300家以上,培育产值规模10亿元以上企业20家,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