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符雄助 通讯员 毛雨佳 蔡莉)重庆男子李某饮酒后驾车追尾中巴车后,将车停放在机动车道上昏睡被公安民警抓获。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7年5月17日0时许,李某饮酒后驾车途经海口市龙华区金垦路某烟酒行时,追尾碰撞了一辆中巴车,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驾驶小轿车离开现场,行驶至海口市龙华区金垦路金典布艺路段时,将车停放在机动车道上便睡觉。执勤民警在海口市龙华区金垦路金典布艺路段将李某抓获,当场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15mg/100ml。随后,又将李某带到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进行血液检验,证实其血样中含有乙醇,浓度为183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李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之规定,龙华区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