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在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

  加强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安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在博鳌亚洲论坛会议期间加强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4月7日8时起至4月13日24时止,海口、三亚、琼海地区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在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期间,需要利用小型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