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已责令企业修改条款

  5月1日,记者在三亚市君和君泰小区的物业处拿到了一份未签名的协议,其内容与赵先生拿到的协议一样。物业方面透露,500个地下停车位中,约有一半车位已被长租。但关于协议中的疑问,物业称这是开发商制定,他们只是负责执行,并不清楚具体情况。

  随后,记者来到了三亚椰林书苑海垦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一名盛姓负责人称,开发商不会没有依据、更不会违反法律法规。

  带着业主们的疑问,记者来到三亚市住建局。三亚市住建局回复称,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鉴于此,君和君泰小区项目地下车库(人防工程部分除外)产权属开发企业所有。经向企业确认,该项目地下车位只租不售。

  三亚市住建局表示,经过核实,三亚椰林书苑海垦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确制定了上述协议,“租赁车位使用年限与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同期”的条款确实存在,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该局已责令企业修改该条款,并与购房人(承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补充协议,最长租赁年限不得超出20年。

  有关车位配建问题,由开发企业按照规划文件建设,不属于三亚市住建局管理范围。经该局了解,该项目规划总车位数配比为1:1,但项目仍在开发中,部分车位仍在建设中,待项目整体完工后,将由规划部门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