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符雄助通讯员 毛雨佳 蔡承霖)5月8日上午,龙华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局长邓宗坚受贿一案。龙华区纪委区监委、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区城管执法局、区司法局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等共计120人旁听了庭审。

  本案由海口市监察委调查终结,以被告人邓宗坚涉嫌受贿罪,于2018年2月25日经海口市检察院移送龙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4月8日,龙华区法院依法受理。

  检察机关指控称,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被告人邓宗坚先后在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担任市政市容委党委书记、副主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在任职期间,邓宗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违法建筑拆除、工程项目验收和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胡某某、苏某某、邓某某等9人谋取利益,并在任职期内和离任后,非法索取、收受贿赂款共计165万元。被告人邓宗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规范高效,审判长充分掌握庭审节奏,公诉人当庭出示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有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经过二个小时的庭审,被告人邓宗坚对指控的受贿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日宣判。

  本次庭审,龙华区纪委区监委结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题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开展,组织区里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旁听,“零距离”接受了一堂生动真实的警示教育课,同时也提醒了广大党员干部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做到慎独、慎威、慎权、慎越,坚决不破底线、不越红线。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