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海南日报记者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获悉,今年上半年,保亭累计发放低保金1054.1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620户6240人。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家住保城镇春天村的黄建川,由于妻子患有精神疾病,且缺少土地发展生产,一个人在村庄附近打零工维持一家人生活。受益于政府的低保政策,黄建川一家被列为低保户,生活有了基本保障。“我家6口人,每人180元,一个月领1080元,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黄建川说。

  今年以来,保亭严格规范低保资金管理工作,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低保标准确定机制,加强低保制度与扶贫制度的衔接,在坚持实行严格的低保准入制的基础上,扩大低保对象覆盖面,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截至6月底,保亭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共计2620户6240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双重身份人员共723户2019人。

  今年上半年,保亭累计发放低保金1054.16万元,累计审批新增低保对象104户300人,清退低保对象302户873人,基本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原标题:保亭上半年发放低保金105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62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