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严格 通讯员 庄蕾蕾) 12月6日,海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联合发文,印发并执行《关于建设中国(海南)–东盟及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园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根据《实施办法》,海南将建设东盟及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园(下称“东创园”),从而吸引相应地区青年来海南创新创业,促海南与相关国家与地区经贸合作。

  成立东创园服务管理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

  据悉,海南生态软件园负责建设东创园,成立东创园服务管理中心,为东盟及台港澳青年入园申请与审核、手续办理、企业注册经营、工作及居留许可、人员居住生活和申请优惠待遇等提供“一站式”服务。

  入驻东创园创业者需获东盟国家国籍或永久居民,中国台港澳永久居民,45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在中国内地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生。拟入园企业和个人以线上或线下方式与东创园服务管理中心联系登记,填写入园申请表并提交项目计划书。经综合评定,对审核合格的企业和个人发放“入园通知书”或“聘书”。

  对已成功在园区注册企业的东盟国家人员,东创园服务管理中心可协助办理入境、工作及居留手续。入驻东创园的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永久居留,符合规定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台港澳入园创业者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入境及居留手续。

  入园人才可入住人才公寓 全职工作8年赠产权

  另据了解,入园创业人员自入园之日起,3年内免费办公,每人每月免办公费用600元,并提供连续三年住房租赁补贴,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