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 特约记者 宋洪涛 通讯员 田和新 王坤 菅元凯)1月18日上午,海南省公安厅召开海南省公安机关破获系列污染环境案件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海南省公安机关破获部督“6·20”污染环境案以及乐东、琼中两起篡改、伪造在线监测数据涉嫌污染环境案件情况。

  据了解,2018年,海南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目标,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采取主动摸排环境隐患,强化督导指导和培训,加强行刑衔接和联动执法,扎实做好案件侦办工作等一系列有力措施,有力打击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以来,省公安厅按照公安部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了深化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行动,严厉打击以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废物和非法排污为重点的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10月25日,省公安厅旅环总队抽调相关市县公安局70余名警力,在相关警种部门的协助下,于海口、澄迈两地开展“6·20”污染环境案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了一个以营利为目的,长期在我省非法收集、处置废旧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捣毁拆解、冶炼铅蓄电池黑窝点两处,查扣废旧电池、铅片、铅锭、烟道灰、电池壳等成品及原料预估价值100余万元,涉案危险废物1000余吨。

  特别是此次破获的两起我省篡改、伪造在线监测数据涉嫌污染环境案件,是我省此类案件零的突破。这两起案件的成功侦破,有力打击震慑了我省重点排污单位通过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逃避环境监管,掩盖违规排污事实的不法行为。

  下一步,海南警方将继续加大打击整治工作力度,全力彻查犯罪真相,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处理,坚决守卫海南这方净土,不断推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海南警方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全省污染环境犯罪行为,提供污染环境犯罪线索。

举报方式如下: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传真号:0898-68836724

  网上举报邮箱:hnlhjczd@163.com

  举报信箱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海南省公安厅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总队,邮政编码:570311

  案例

  (一)海南省公安机关破获部督“6·20”污染环境案

  2018年6月,省公安厅旅环总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澄迈县长安、文儒两镇非法建设废旧铅蓄电池拆解厂和冶炼厂提炼铅锭,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接报后,省公安厅旅环总队安排专人迅速开展线索核查工作。经缜密侦查,查实了该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

  2018年10月25日,旅环总队抽调相关市县公安局70余名警力,在相关警种部门的协助下,于海口、澄迈两地开展“6·20”污染环境案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了一个以营利为目的,长期在我省非法收集、处置废旧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犯罪团伙,取得了我省深化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行动的“开门红”。该案发生后,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范华平高度重视,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加强与政府行政机关的执法合作,做到更加有效地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经查,该犯罪团伙自2017年12月以来,共收购废旧铅蓄电池约1057余吨,生产销售铅锭约514余吨,非法销售铅锭价值约人民币823余万元。截至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捣毁拆解、冶炼铅蓄电池黑窝点两处,查扣废旧电池、铅片、铅锭、烟道灰、电池壳等成品及原料预估价值100余万元,涉案危险废物1000余吨。

  “6·20”污染环境案的成功侦破,彻底铲除了非法收集、处置废旧铅蓄电池等有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黑产业链,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更为保护我省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该案系2017年省公安厅成立旅环总队以来首起直接立案侦办的跨市县、跨省份重大污染环境案件,也是我省首例对非法处置废旧铅蓄电池实施全链条打击的案件。

  (二)海南省公安机关破获首例乐东、琼中两起篡改、伪造在线监测数据涉嫌污染环境案件

  2018年12月12日至14日,我省公安机关联合省生态环保厅生态环境监察部门在全省多地对重点排污单位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开展突击检查,经现场检查并调阅动态管控仪历史参数及在线监控站房监控视频,发现乐东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站房的总磷自动分析仪的进水采样管未与采水泵管路连接,采样管被人为插入矿泉水瓶中;琼中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站房的自动监测仪COD(化学需氧量)、氨氮校正因子参数被多次篡改。两家污水处理厂的上述行为涉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更改时段的自动监测数据严重失真,不能反映污水排放浓度的真实情况。获此情况后,旅环总队立即部署琼中、乐东两地公安机关旅环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开展联合调查,迅速做好前期案件调查取证工作。

  2018年12月17日,琼中、乐东县环保局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线索。经审查,2018年12月19日,乐东县公安局立为“2018.12.14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进行侦查,2018年12月20日,琼中县公安局立为“琼中县水务有限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涉嫌污染环境”案进行侦查。

  经查,乐东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班副班长卢某标,在厂长石某洪、运行班班长陈某助的授意下,将在线监测站房的总磷自动分析仪的进水采样管插入自行调配的水样中;琼中县污水处理厂潘某卫、王某阳、吴某丹等3名操作人员擅自改动自动监测仪COD(化学需氧量)、氨氮校正因子参数,导致更改时段的自动监测数据严重失真。上述行为均导致自动监测数据严重失真,数据不能反映排污单位的真实排污情况。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之规定,两家污水处理厂相关人员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目前,乐东、琼中县公安局已刑事拘留该6名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对篡改、伪造在线监测数据的事实均供认不讳。这两起案件的成功侦破,是我省此类案件零的突破,有力打击震慑了我省重点排污单位通过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逃避环境监管,掩盖违规排污事实的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