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 (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王春棠 通讯员 梁振玮 摄影报道) 1日20日,万宁市有关部门在东澳镇成功查获一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当场查获烟花爆竹产品3344件(箱),价值约十万元。

1月19日晚,万宁市安监局接到举报线索,东澳镇有人非法储存、销售大量烟花炮竹。据此,万宁市安监局连夜展开摸排、踩点,确认了这一线索。

 

 

经查,嫌疑人吴某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就将大量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东澳镇镜门村和东澳镇农贸市场一小卖部内进行非法销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1月20日上午,市安监、公安、东澳镇政府火速出击,当场查获烟花爆竹产品3344件(箱),价值约十万元,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焑花爆竹是一种危险物品,不是普通商品,要想经营烟花爆竹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且烟花爆竹储存点必须通过安全审核合格后,方可定点、定摊或定柜销售,未经许可任何私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