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邓海宁 通讯员王娇

  一公司员工王某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假退货涉案电器87台,涉案货款高达20余万元。近日,美兰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1月至2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凤以公司职工身份与客户约定货物销售数量及价格,随后利用其控制的亲友的三个公司网上商城账户在网上订货,并使用其个人银行卡支付货款。订购货物到达公司仓库后,王某凤安排物流送货到客户家中并收取了货款。随后,王某凤在客户不知情且商品已交付的情况下,通过之前订货所使用的三个公司网上商城账户向该公司申请办理退货,并使用服务站的客服权限制作退货单,最后使用物流岗员工周某妍的物流权限操作虚假退货,致使公司将退货款原路退还至王某凤订货时使用的银行卡账户内。王某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上述虚假退货方式侵占公司的货款。经鉴定,被告人王某凤通过虚假退货涉案电器合计87台,涉案货款合计人民币204535.58元。

  同年2月28日,该公司到公安机关报案。同年3月9日,王某凤将人民币204535.60元退还公司。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凤身为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共计人民币204535.58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据此,该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