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和平南路发生交通事故了,三车连撞。”7月5日,海口市民王先生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爆料,称在海口市和平南路六合大厦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三辆车连环碰撞,但未造成人员伤亡。

  记者从王先生提供的视频中看到,在和平南路小雅摄影店附近,三辆越野车并排在道路右侧,碰撞的白色越野车车头明显凹陷,第二辆车的尾部也有些许凹痕。事故发生后,围观群众迅速报警,海口交警支队民警接警后也很快到达现场处置。

  据现场民警表示,该起事故发生在5日10时15分左右,白色越野车在碰撞其前车后,由于惯性,前车再次碰撞前排的首车,故造成了三车连撞。“该起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三名车主都没有喝酒,表示将进行协商解决。”民警说。

  [小贴士]

  发生车辆追尾后的注意事项: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