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从文昌市纪委监委获悉,为加强村级财务监督,文昌市蓬莱镇近日出台了《蓬莱镇“组财村管”工作实施意见》,率先推行“组财村管”制度。

  “组财村管”是指在不改变村(居)小组资金和财务所有权、使用权的前提下,将村(居)小组财务交由对应村(居)委会进行管理把关,即通过设置财务监督员、账户统设、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的监管方式,加大财务公开力度,确保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相关文件明确了“组财村管”的管理范围、集体资产的经营和处置、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账户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等,进一步规范村民小组账务公开,促进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监督检查,把推行‘组财村管’作为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确保实施意见落实到位,实现村民小组财务管理运行有序、监督有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文昌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