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新步: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去年12月13日,在一场由我省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与规划两个部门共同举办的会议上,现场逾百个座位座无虚席。这场会议的主题,是关于启动我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三线一单’要抓住管控这一核心,通过‘划框子’‘定规则’,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矩立在前面。海南在这方面有良好的工作基础。”生态环境部环境评估中心总工程师李天威说。
“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按计划,我省到2019年底前,要编制形成覆盖全省和省辖海域的“三线一单”,形成落实到生态环境分区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而新的考核评价机制,正是构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四梁八柱”中的一根“大梁”。
当前,我省在推动出台《海南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海南省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等法规规章的基础上,持续不断积极推动环境保护地方立法立、改、废,完善我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
去年起,我省正式实施新办法,根据《海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全省19个市县(区)(含洋浦、暂不含三沙)划分为5大类,分两个平台进行差别化考核,并取消了除海口、三亚、洋浦、儋州、文昌、琼海、澄迈之外的12个市县GDP、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的考核,旨在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扭转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的政绩导向。
没有制度保障,绿色发展理念就是空中楼阁。树立新发展理念,离不开健全的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
去年,我省出台《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通过系列举措解决生态补偿工作中补给谁、谁来补、补多少、如何补等普遍存在的问题。其中要求,要逐年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整合资金,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今年年初,我省还出台了《海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念‘紧箍咒’。”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方案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促使赔偿义务人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以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性质的“四梁八柱”为引领,海南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描绘生态新蓝图。一系列生态领域法律法规和不断完善的制度措施,将海南生态保护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在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方面,海南同样奋力前进。
19.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2%、占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的28%……这组来自今年一季度我省规模以上工业能源产品产量的数据显示出,我省清洁能源生产步伐加快,清洁能源生产势头良好,能源利用效率保持良好水平,工业节能形势维持稳定向好态势。
聆听绿色发展的脉搏,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当前,海南正努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全面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大力发展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热带高效农业、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以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