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行动:

  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板

  生态文明建设的前行之路,没有暂停键和休止符。海南亦不例外。

  2017年8月,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海南,开展督察工作。对我省而言,中央环保督察是机遇也是“良医上门”,为促进全省培育绿色动能、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带来了难得的机会。

  当前,我省以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为契机,紧抓完成问题整改工作,全力解决环保工作认识和推进不够、海域岸线自然生态和风貌破坏明显、部分自然保护区管护不力等问题。

  2018年5月底,我省公布了《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中央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逐一回应。

  在《方案》中,56个具体问题、172条整改措施清单,被明确要求要一项一项整改、一项一项验收、一个一个销号,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截至今年3月底,我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共问责300人。

  动真碰硬才会有成效,有鞭策才能更进步。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不折不扣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全覆盖督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每一个问题有效整改到位。

  不能否认的是,在生态环境领域我省仍存一些“老大难”问题和突出问题。

  日前,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播出《珍稀树种为何难逃厄运》报道,反映我省五指山市存在黄花梨遭遇盗砍滥伐,森林资源监管节节失守等情况,森林资源监管长效机制亟待建立健全。

  透过环境问题看实质,时刻绷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这根弦。

  7月11日召开的省委常委会会议指出,落实主题教育的要求,就是要着力解决问题,透过表象看实质,从视频揭示的负面典型案例出发,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检视反思生态环境、人居环境、营商环境和干部作风、法治意识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在主题教育中从严整改落实,坚决反对任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迅速整改直接反映的问题,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加快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的长效管护机制,广泛开展普法教育,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文明素质,形成人人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板,不仅要立决心,更要见行动——

  “全面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政策举措”“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开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建立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林长制”……

  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项举措、一件件工作,已被列上日程。正如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营商环境应该和生态环境一起,成为海南的“两大本钱”和核心竞争力。

  天生丽质不代表永远美丽,对海南而言,优良的生态环境更需要严格的管理和精心的呵护。

  7月11日召开的省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举一反三深化人居环境整治,以实际行动体现主题教育成效。各市县“一把手”要亲自抓整改落实,坚持“新官理旧账”,下大力气抓好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逐步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加快推动近岸网箱养殖向深水网箱转产转业,切实把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做细做好。

  生态文明建设不是短跑,而是没有终点的长跑。

  我省将奋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提高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使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将海南打造成为展示美丽中国建设的靓丽名片。

  (本报海口7月13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