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新闻7月25日电(罗凤灵 蔡汝乐)农药事关农产品质量、人畜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其生产、销售等行为均受国务院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约束。广西男子吴某为牟利,在海南多个市县非法批发销售限用和禁用农药,经营数额高达483万余元。一审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吴某上诉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2013年8月1日,海南某农资公司聘请吴某为儋州某营销部部长,2016年8月22日,吴某被该公司解聘。之后,吴某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也不具备农药配送及零售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以“儋州某农资销售部”的名义,购进除草剂、杀虫剂等各类经国家《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的农药产品,批发销售到儋州市及白沙县、昌江县、东方市等地,获取非法利益。

  2017年3月9日,儋州市农业执法人员发现吴某销售农药,将其存放农药的仓库查封,并扣押一批农药,经鉴定,该批农药价值106.3709万元。事后,吴某仍继续批发销售农药。2018年1月8日,儋州市农业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18年1月29日,公安机关民警与儋州市农业执法人员,对吴某的办公室进行搜查,缴获大量的儋州某农资销售单据及客户电话本等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