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信访件反映的颜春岭垃圾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简称垃圾处理场)产生污染的问题,澄迈县委、县政府高度 重视,多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处置方案和整改举措。为消 除群众疑虑,澄迈委托第三方定期对垃圾处理场周边村庄开展地下水 及土壤等进行检测,确保无污染排放。

  信访举报称,颜春岭垃圾处理场排出污水及有害气体,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经核查,部分反映问题不属实。但同时,该项目采取 卫生填埋方式消纳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业时的确产生臭气等 影响环境。

  原来,颜春岭垃圾处理场的使用年限确已超出8年,最初设计标高 为115米,目前垃圾堆体的标高为112米,接近设计标高。由于目前海 口市及澄迈县垃圾产量约4000吨/日(其中海口市约3500吨,澄迈县约 500吨),焚烧发电厂一、二期设计处理能力2400吨/日(湿垃圾约 2800吨),因此,每天超出焚烧处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处理,在新的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处理场填埋场尚不能进行封场。同时,填埋库区尚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

  对此,澄迈县采取了系列措施进行综合除臭,例如:对垃圾堆体 进行全覆盖,避免臭气散发及虫蝇滋生;对垃圾堆体沼气抽排,避免填埋体沼气聚集和无组织排放,沼气抽排至沼气发电厂发电;每天至 少3次采用雾炮机对垃圾作业面移动喷洒除臭药剂及灭蝇剂,用高压喷 雾除臭系统随时对进出库区车辆进行除臭,用车载雾炮机对库区臭味敏感点进行巡查除臭。

  与此同时,澄迈县加强了对垃圾处理填埋区作业的巡查力度;委托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开展垃圾处理场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的检 测工作。

  澄迈县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消除群众疑虑,澄迈将委托第三方定期对垃圾处理场周边村庄开展地下水水质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向群众公开。目前,各项检测结果均已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