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陈卓斌 特约记者高春燕

  海南省考试局8月5日发布公告: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省考试局现将在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被认定为考场违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进行公告。

  海南日报记者注意到,被认定违规的考生分别存在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等违规事实。

  省考试局提醒,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省考试局进行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该局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