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海南省小客车调控办发布通告,截止2019年8月26日前,将有6000余个增量指标未使用面临作废,提醒这些指标的持有人于本月26日前购车办理登记。否则,除了指标作废外,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据了解,根据海南小客车调控管理办法规定,增量指标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18年8月26日海南举行第一次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后,到今年8月26日止,将有第一批增量指标到期。

  从目前统计看,有6000余个指标还未使用。为此,省小客车调控办发布提示:请在2018年8月26日通过摇号获得增量指标的群众,在2019年8月26日前购置车辆,持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前往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登记上牌。逾期未购置车辆登记上牌的,将根据《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有关“以排号或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