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印发通知,将对符合条件,且考上“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攻读研究生毕业的海南籍少数民族学生,进行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本科生每人可获奖励5000元,获得硕士学位者奖励8000元,获得博士学位者奖励1.2万元。申请人需于9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送交市县民族事务部门,逾期不再受理。

  具体奖励对象包括:2019年于海南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在统一招生中被“双一流”建设高校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2018年于海南省参加高考,在统招中被“双一流”建设高校预科班录取转正的少数民族学生;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黎族、苗族(海南籍贯)、回族(海南籍贯)的硕士生和博士生(不含在职研究生)。被“双一流”建设高校下属独立学校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不予奖励。

  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其中具体名单包括了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及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其他具体信息可登录海南省教育厅官网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