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王春棠 通讯员 王敬雄 陈超英 摄影报道)11月14日10时19分,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托“路长制”+“地网”“天网”工程勤务机制,在嘉积镇新民街海澜之家前路段设卡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发现一名两轮电动摩托车驾驶人不仅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还逆向行驶,大队路管员立即上前拦截检查。当大队路管员要求驾驶人罗某(男,38岁,四川人)出示证件接受检查时,罗某未能当场出示有效证件,表示自己并没有驾驶证。

  大队路管员首先对罗某履行执勤执法“五告知”程序,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罗某涉嫌无证驾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该车辆。罗某当即表示接受处罚决定并当场签字确认。但当大队路管员准备将车辆拖离现场时,罗某突然坐到车上不肯下车,不愿意接受车辆被扣的处理,要求路管员向其解释并赔礼道歉。

  大队路管员见状再次明确告知罗某其交通违法行为与处罚结果,要求罗某配合执法,否则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然而罗某仍不听劝阻,一直阻碍大队路管员的执法活动。大队路管员随即将现场情况上报市局110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指令嘉积派出所路管员前来现场处置。派出所路管员到达现场后,见罗某始终不肯配合执法,便将罗某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规定,琼海市公安局嘉积派出所对罗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处予罚款2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对罗某无证驾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予罚款1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