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一女子黄某(化名)到海口铁路公安处东方车站派出所报案称自己乘坐动车从海口东站到东方站,在列车上被盗一个手提袋。袋中装有两件衣物和一个水杯,价值700多元。

  民警接报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起初民警还以为是别人拿错了东西,毕竟两件衣物和水杯不值钱,也不一定能用得上。经过调取视频监控,民警发现:13日9时30分许,该列车快要到达白马井站时,黄某起身上厕所。几分钟后,坐在黄某旁边的另一名女子宋某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准备下车,收拾完自己的行李,看到旁边还有一个袋子,刚好又没有人在,宋某便打开袋子翻看,看完后放回座位,犹豫了一下又把袋子拿起来,和自己的行李放在一起带着下车。

  据介绍,回到家后,宋某打开袋子仔细翻看,发现里面只有一个水杯和两件衣物,水杯是别人用过的,衣物也穿不上。宋某想把衣物送给帮自己打扫卫生的保洁员,保洁员拒绝了,宋某便将这些东西放好,自始至终也没想过把东西还给失主,直到12月18日,东方车站派出所民警将其抓获。

  宋某起初还一直狡辩自己只是拿错了东西,当民警将视频向其播放后,宋某流着眼泪说不敢相信视频中鬼鬼祟祟的人就是自己。

  12月19日下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东方车站派出所依法对宋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还是当时贪小便宜了。”进拘留所前,宋某叹一口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