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因合同诈骗罪被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列为在逃人员的史某,在文昌动车站附近被铁警抓获。

  经查,史某(男,45岁,山西人)于2010年4月与买家段某签订一份精煤购买协议,购买精煤的预付款共计60万元,段某按照史某要求分两次银行转账到史某账户。几日后,段某未能收到史某的供货,段某料感事情不妥,就到了史某的洗煤厂查看,发现史某经营的洗煤厂已经倒闭,史某不知去向。

  经史某称,他因为赌博欠了一身债,正发愁无力偿还之时,段某找到他,声称要买大量煤矿。他本想告诉段某厂子已经倒闭了,但是又想到了欠的一身债务,便心生邪念,与段某签下了合同,段某是个爽快之人,按照他的要求首款直接就付了60万元。史某便允诺这两天便会将煤矿送过去,段某回去后他就将厂子关门,带着钱跑了。

  目前,史某已移交给立案单位做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