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信海南  

  首批“禁塑”名单出炉。记者3月22日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近日发布公告明确,《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以下简称《名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  

  《名录》初步将塑料膜袋、餐具等2大类8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禁塑范围,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种类,体现了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

  从材料上,《名录》也作出具体明确: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以及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饮具类,都在被禁之列。

  关于发布《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的公告

  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强塑料废弃物污染防治,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在本经济特区内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具体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种类实行名录管理。禁止名录的制定和调整由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论证评估后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我厅制定了《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