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蓝文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蓝文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从事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放贷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打击违法建筑、广告牌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蓝文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把公权力变成牟取私利、人情寻租的工具,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蓝文全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