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获悉,4月底起,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的一项待遇提高,物价补贴翻倍。
物价补贴全名叫物价联动临时补贴,是物价上涨时发放的临时补助,是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在全省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超过标准时,为了防止领取失业金人员的生活水平受到物价涨幅影响,为其增发的一份物价补贴。
根据人社部要求,受疫情影响,阶段性提高3-6月物价补贴,补贴发放标准较原先提高一倍。据从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就业指导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已实现物价补贴全程“零”跑腿,物价补贴的发放,全过程无须参保人提交任何材料,来回跑动办理,只需失业保险经办部门核算后,直接将物价补贴发放至个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账户内。
据悉,首次翻倍的物价补贴从今年3月开始计算,海南省本级为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发放的3月的物价补贴已到账(由于当月CPI指标一般在次月进行公布,所以补贴也相应在次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