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远程视频开庭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邓敏受贿一案,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网络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邓敏利用担任儋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昌江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东方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887万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邓敏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8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邓敏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邓敏在案发前将部分受贿款退还行贿人,案发后部分退赃,可以从轻处罚。

  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