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为进一步做好海口市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海南省疫情动态变化情况,对省内各市县来(返)海口人员查验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日内有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海口。

  二、其他市县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3次(每天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海口。

  三、近期驻琼及省直有关单位派往市县支援防控工作的干部、志愿者和有关企业支持方舱建设工作人员返回海口的,由派出机构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人员车辆信息至少提前1天通报海口市防控指挥部后,按省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岛旅客查验按现行离岛管理政策执行。

  五、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本公告于2022年9月5日实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