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三正”“零关税”政策清单是海南自贸港早期收获重要的税收政策清单。海南日报记者11月16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截至9月,海南自贸港已落地实施三张“零关税”清单,累计进口货值近130亿元,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指出,按照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不同阶段,分步骤实施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零关税”是海南自贸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设计。根据《总体方案》,全岛封关运作前,海南自贸港对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原辅料、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1月11日,进口原辅料“零关税”正面清单发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这是海南自贸港首张“零关税”商品清单。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正面清单、进口“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相继于2020年12月和2021年3月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早期收获阶段三张“零关税”商品清单陆续落地实施。
截至9月,三张“零关税”清单累计进口货值129.9亿元。其中,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进口货值21.1亿元;原辅料“零关税”进口货值62.6亿元;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进口货值46.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