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调控办获悉,根据《2023年度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公告》,我省2023年度继续实行《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相关政策,放宽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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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放开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取消居住证和驾驶证限制
解读:2023年期间,通过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hnjdctk.gov.cn)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的,对于申请信息不再核查驾驶证信息。对非本省户籍人员(近8年内累计48个月或近24个月连续在本省缴纳社会保险的;近24个月内在本省有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在琼已购房产的夫妻一方的)不再核查申请人居住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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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非本省户籍人员的摇号限制
解读:2023年期间,非本省户籍人员近24个月内在本省有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即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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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个人名下在本省已登记小客车超过3辆的,只有3辆(含)可以取得更新指标”限制
解读:个人名下在本省已登记普通小客车超过3辆的,申请更新指标数量不受3辆小客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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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有注册登记新能源小客车但无普通小客车的个人,可申请参与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
解读:个人名下在本省已登记有新能源小客车,但无普通小客车的,可依条件申请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