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记者邓海宁 通讯员高顶

  4月4日上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海南银保监局原一级巡视员秦会忠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至2022年6月,被告人秦会忠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珠海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海南银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海南银保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一级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银行股东分红、获取贷款、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资格准入、延期起诉和解除诉前财产保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6081万余元,其中3634万元未遂。

  公诉机关认为,秦会忠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秦会忠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秦会忠在庭审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