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旅游|广告服务|惠购|公益

|注册

新浪海南> 资讯 >社会>正文

海口规定扁豆四季豆等4种食物不得进学校食堂

A-A+2013年11月1日08:04南海网评论

  10月30日上午,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海口一中召开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券管理工作现场会,海口市属的47家学校食堂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扁豆、四季豆、新鲜的野蘑菇和鲜木薯不得进入学校食堂。

  据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卢萍介绍,目前,全市学校食堂持证率达90%,持证率超过国家的要求。但在实际的监管中,食药监部门发现,食堂基础建设投入不足,部分学校食堂设备设施过于简陋或缺乏,食堂布局流程不合理;部分从业人员意识淡漠,工作程序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比如采购食品质量把关不严、食堂食品无专柜、留样不规范,索证索票、台账建立未安全落实,餐厅内外及加工场所卫生环境脏乱差等等。近期,海口个别学校食堂发生的两起学生食物中毒事件,都是因食堂管理不到位、加工制作不规范等原因造成,这足以敲响警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卢萍表示,根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加工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学校要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格把控高等院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凡不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食堂一律不得擅自加工制作;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扁豆、四季豆、新鲜的野蘑菇和鲜木薯四种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物不得进入学校食堂。同时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外购熟食销售。

保存|打印|关闭

微博爆调查

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视频|旅游|读图|专题|站点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海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