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美兰区加快台风灾后文旅领域

  恢复奖励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美兰区全力做好“摩羯”台风灾后复工复产七条措施》和《美兰区加快台风灾后文旅领域恢复措施实施细则》,现启动美兰区加快台风灾后文旅领域恢复奖励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旅游门票、船票促销引流奖励

  1。奖励对象:在美兰辖区注册和运营的景区、椰级乡村旅游点、游船企业。

  2。奖励条件:在202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制定门票减免优惠和团队返利政策,针对抗击“摩羯”台风救援等群体制定减免门票政策,当月累计售票达到6000人次以上(不含免门票人次),售票收入不低于30万元的企业。

  3。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住宿企业促销引流奖励

  第一类奖励

  1。奖励对象:2024年10月前在美兰辖区经住建部门备案或获评海南乡村等级民宿的企业。

  2。奖励条件: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旅活动、优惠促销活动、酬谢参与台风灾后重建劳动的机关干部和市民群体打折优惠活动,实现在202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售出客房超150间且营业额达4万元以上的民宿。

  3。奖励标准:给予售出客房补贴每间50元,每家企业奖励封顶3万元。

  第二类奖励

  1。奖励对象:注册且实际经营地址在美兰辖区内的住宿企业。

  2。奖励条件: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推广、营销引流手段,年营业收入达限200万元并符合纳统标准,于2024年10月20日前规范提交纳统材料,于今年11月新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且10月住宿销售额排名前30的住宿企业。

  3。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二)申报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1号美兰区政府办公大楼2楼202室。

  (三)申报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共性化材料清单

  (1)美兰区旅文企业促销引流奖励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承诺书(附件2);

  (4)近两年内企业无逃税、失信、行政处罚、经营异常等及其它证明材料。

  2。个性化材料清单

  (1)在美兰辖区注册和运营的景区、椰级乡村旅游点、游船企业需提供:①门票减免优惠、团队返利政策以及抗击‘摩羯’台风救援行动中的群体门票减免等相关政策的发布、公示、宣传等佐证材料;②线上线下售票(指首道门票、船票)记录;③包含售票收入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佐证材料;④如果企业使用电子票务系统,提供系统导出的售票数据。

  (2)2024年10月前在美兰辖区经住建部门备案或获评海南乡村等级民宿的企业需提供:①开展活动的佐证材料;②包含预订日期、入住日期、离店日期、客房类型、客房数量、销售价格、客人姓名等关键信息的客房销售记录;③包含客房销售额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佐证材料。

  (3)注册且实际经营地址在美兰辖区内的住宿企业需提供:①发布宣传推广、营销引流信息的佐证材料;②规范提交纳统材料的证明;③新纳统联网直报的佐证材料;④包含10月住宿销售额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佐证材料。

  所有申报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申报及拨付流程

  (一)提交申报材料: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送审,营业执照应提供原件现场核查;符合申报标准且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登记建档,不符合申报标准或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再受理材料;

  (二)审核:区旅文局组织审核;

  (三)公示:将通过审核的,即获得领取奖励金资格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

  (四)资金兑现:区旅文局将获奖企业名单及对应的奖励金额报区财政局申请兑现发放。

  咨询电话:0898-65321580。

  海口市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