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保险业

  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

  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中国人寿集团党委书记

  蔡希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了各领域重大改革任务,34次提及金融、13次提及保险。《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这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保险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作为金融央企,中国人寿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中国人寿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切实将政治优势转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效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金融保险集团。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引导广大干部员工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标准,以正确用人导向促进干部干事创业,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金融干部队伍。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切实严密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责任,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严肃查处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一体推进“三不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金融“精英论”“特殊论”“例外论”等错误思想,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助力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我们将认真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障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方位加强健康医疗保障。中国人寿承办的大病保险覆盖约3.6亿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项目覆盖4400多万人。我们将持续提高大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经办水平,加大商业医疗保险、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产品创新,探索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保障范围,加大对老年人、慢病患者以及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的承保覆盖。

  积极参与养老三支柱体系建设。目前中国人寿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模达550亿元,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管理规模超过1.7万亿元,已经积累具有较强养老功能的各类商业保险准备金约4万亿元。我们将依托长期资金管理专业优势,持续提升养老资金保值增值水平,丰富个人养老金、商业养老金、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养老保障需求。

  加快完善康养特色服务生态。中国人寿已经在北京、天津、苏州等10多个城市布局养老项目,在建及建成养老床位约万张。我们将持续健全机构、社区、居家等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形成养老服务标准和管理输出,积极整合高品质健康养老服务资源,促进健康养老服务供给和需求的有效对接。

  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

  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

  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保险业是市场化的风险管理者,也是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重要提供者。今年上半年,中国人寿集团境内新增保险金额超过460万亿元,直接投资实体经济的存量规模达到4.6万亿元。我们将持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和重点领域保险,着力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

  积极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紧紧围绕科技型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保险需求,持续丰富首台(套)、首批次等科技保险产品供给,实现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的保险全覆盖。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资金支持,丰富投资策略,统筹用好股权、债权等手段,加快构建科技金融国寿服务生态,积极促进金融、科技、产业的良性循环和有效互动。

  着力提升普惠金融质效。加快拓展中小微企业信用保险,灵活运用多种投资方式,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积极开发和推广防止返贫保险,加大对乡村地区基础设施和特色产业的资金支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

  持续助力资本市场发展。作为重要机构投资者,我们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规模大、周期长等优势,积极支持资本市场发展。今年,我们发起设立了500亿元规模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开展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将深入总结试点经验,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着力打造保险资金支持资本市场稳健发展的典范。

  着力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

  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将保险机制嵌入社会治理,是连接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一招。

  全面参与巨灾保险保障体系建设。探索对台风、地震、洪水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在巨灾保险产品定价、风险分散、防灾减灾等重要领域加快创新,稳步拓展巨灾保险保障范围,加强对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的经济补偿,有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提高社会整体抗风险能力。

  探索责任保险发展新模式。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医疗安全、生产安全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加大责任保险创新力度,更好发挥保险在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探索完善风险减量管理模式,拓展“保险+科技+服务”,积极运用先进技术,加强事前风险预防和事中风险干预,从源头化解风险。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坚决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当前我国保险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更要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我们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提升风险防控的能力和水平。

  持续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的要求,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加大智能风控建设力度,增强风险感知、风险研判能力,切实提高风控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有效性。

  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持续开展风险隐患“地毯式”排查,把握好权和责、快和稳、防和灭的关系,按照“一项目一策”方式,强化动态跟踪,前移防控关口,稳妥化解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风险,夯实持续稳健经营基础。

  不断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大力培育和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引导广大干部员工牢固树立“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人人有责”的发展理念,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不碰法律红线、不越监管底线,增强合规经营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