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2月16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南橙润天安实业有限公司、临高亿佳商贸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昭海轩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3批次不合格塑料杯产品。
据介绍,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流通领域塑料杯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抽查22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率为13.6%。3批次不合格塑料杯产品是贝奇吸管学生杯、渐变小吨杯(食品接触用)、北氪—极氪饮水杯,分别由海南橙润天安实业有限公司、临高亿佳商贸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昭海轩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分别由广州富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台州市灵广塑业有限公司、台州市凯拓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标签标识项目不合格主要体现在材质和原料不一致、杯子身未按GB 4806.6-2016附A标示树脂名称、无生产日期。可能导致标签标识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对于食品接触相关产品标准内容不熟悉,产品标注信息不全,出现错标、漏标。标识是产品质量信息的说明,是消费者了解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的重要途径。产品未标注生产者联系方式或生产日期都会使消费者在购买后如出现问题,维权困难。尽管不涉及产品实物质量,但也存在重要的警示作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产品标签是其本身的名片,一份完整、准确的标签不仅能充分告知消费者该产品的安全水准和性能特点,引导消费者更为理性地选择自己所需的产品,还能起到向产销各环节普及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产品安全知识的作用。因此,逐步规范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标签同样是保障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环节。理应引起以生产者、销售者及监管部门为主的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被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