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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之措施与行动(2)

来源:南海网 2013-12-05 17:55:42

  印发《海南省2012年度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重金属工业污染源现状调查,推进重点项目实施,规范企业管理。全年完成重点项目2个,启动实施2个,全省9家重点企业均建立了重金属企业管理档案,8家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与2007年相比,2012年全省五类重点重金属元素排放量均未增加,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100%,主要污染物浓度总体无显著变化,饮用水水源地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100%。

  ●继续推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

  全面开展二噁英排放源监督性监测,完成全省12家企业监督性监测。继续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开展含多氯联苯废物情况调查,全省二噁英估算总排放量明显增加,其中废弃物焚烧类排放源上升约37%,未发现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在用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含多氯联苯废物产生、贮存企业和单位。启动专项宣传教育,举办校园讲座,印发宣传手册2000多份,普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相关知识。

  ●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印发实施《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今后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及方向。采取指导企业自行填报、简化审批手续、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召开督导会等措施,切实做好核技术利用项目补办环保手续工作。目前,全省290家辐射工作单位均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实现了全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率的“两个100%”。进一步加强废旧金属熔炼企业辐射安全监管,规范了省内2家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安全管理流程,建立了管理制度和台账,配备了辐射监测仪器,并开展了废旧金属入炉冶炼前后的放射性监测。

  四、生态环境保护

  ●全力推进“绿化宝岛”大行动

  组织实施《“绿化宝岛”大行动总体规划》和《海南省“绿化宝岛”行动城乡园林绿化规划(2012-2015)》等专项规划,2012年全省共完成造林绿化66.7万亩,其中:已完成海防林造林1.9万亩,河流水库绿化6.1万亩,生态经济林造林38.1万亩,通道绿化4.5万亩,城镇绿化5.5万亩,村庄绿化10.6万亩。积极推动采空矿区复垦绿化,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至2012年底,已完成治理项目10个,完成治理面积1527.21亩。积极推进全省5700公里省养公路建设生态公路,省养公路共植树及绿化17805亩,育花苗、树苗共205.1万株。

  ●强化中部生态核心区保护

  组织开展中部山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评估工作,推进海南岛中部山区热带雨林生态功能区水源保护项目建设,保护中部山区生态屏障。组织编制天然林工程二期省级实施方案,与11个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签订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保护目标管理责任状,确保中部山区的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加大财力性补偿力度,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从17元提高至20元/亩/年,全年补偿资金额度达到24976万元。

  ●加强海洋生态保护,确保海岸带生态安全

  全面实施海洋监视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重点海域环境预警。大力开展对沿海湿地、滩涂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实施珊瑚礁生态恢复工程,启动海南珊瑚礁修复基地建设项目,保护珊瑚礁生境。组织开展《海水养殖对海南近岸海洋环境影响》和《海口湾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研究,加大对高位池养殖的管理。规范海洋倾废行为,加强海洋废弃物倾倒管理,严格执行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制度,实施倾废记录仪监控试行安装,启动海洋倾废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组织编制《海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完成18个专题研究工作。在陵水县和乐东县组织开展基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利用项目紧密结合起来,使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到土地载体。积极开展全省生物物种资源(植物和动物)调查,以及海南岛生态环境变化对鸟类历史变迁影响调查,组织开展全省高速公路、浆纸林等重大项目建设对生物多样性影响专项调查,完成了海南岛高速公路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影响调查和海南桉树种植合理性及存在的生态问题调查。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开展《海南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修编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科学布局自然保护区,使我省自然保护区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全省重要的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和恢复,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有效地化解了保护与发展的突出矛盾。

  ●强化地质灾害防治

  印发实施《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促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不断提升市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编印下发《海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手册》,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继续推进生态工程创建,改善人居环境

  全省新建文明生态村631个,巩固和提高600个,全省累计建成文明生态村13660个,占全省自然村的58.6%。全省新增1个国家级生态村、5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和34个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至2012年底,全省累计建成1个环保模范城市、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19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和150个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部分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全省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12305公顷,绿地率34.31%,绿化覆盖面积14348公顷,绿化覆盖率40%,公园绿地面积353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94平方米。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培育生态文化

  组织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六大文化惠民工程”,成效显著。开展全省50万农户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完成“十二五”第二批10万套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安装,实现了自然村全覆盖。建设完成120个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和4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强化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意识

  省政府组团参加2012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宣传生态省建设13年来我省发展绿色经济、构建和谐海南取得的成就。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和“6.25全国土地日”等主题纪念日期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生态保护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我省第四批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及绿色企业、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先进单位创建和评选工作。省妇联通过开展喜闻乐见的特色活动,倡导绿色生产、绿色生活,引导妇女及其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行动。

  五、农村环境保护

  ●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

  继续开展乡镇和村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新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8个,累计完成195个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组织开展全省作为饮用水源地的水库和水库周边污染源排查工作,强化饮用水卫生监测,将海口、三亚、儋州、五指山、琼海、万宁、东方、白沙、昌江等9个市县纳入国家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

  ●加强土壤环境保护

  编制完成《海南省土壤环境保护规划》,在详细分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及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全省中远期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并策划了针对性的土壤污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结合海南省实际,组织编制《海南省土壤环境功能区划》,构建了海南省土壤环境功能区划体系,按照土壤环境功能区-土壤环境功能亚区-土壤环境功能管理区的三级体系,将全省土地划分出3类功能区、8类土壤环境功能亚区、15类土壤环境功能管理区,提出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为全省今后推进土壤环境分区分类管理奠定基础。

  ●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制订印发《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农业与农村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办法》,建立了海南省村庄“十二五”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组织实施全省17个市县63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对全省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环境问题村或位于水源保护区周边的生态敏感村进行环境连片整治,实施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累计建成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的项目55个,日处理生活污水达29085吨,年削减化学需氧量870吨、氨氮130吨。

  ●大力开展生态示范,发展生态农业

  全省新增无公害种植业生产基地26个,总面积8.54万亩,累计认定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基地299个,面积达246.34万亩;全省新增认定无公害畜禽生产基地2个,建成300万亩冬季瓜菜生产基地、20万亩南繁制育种基地、11.8万亩常年蔬菜基地和一批种养殖基地,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示范田70个,示范面积达到3.5万亩;全年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600万亩,完成率达100%。

  六、环境监测

  ●逐步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的宣传和解读,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新标准监测工作。对全省各级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技术培训,进一步夯实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基础。大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至2012年末,海口市完成所有国控点PM2.5等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并向社会实时发布监测结果。

  ●强化例行环境监测,宣传环境质量优势

  组织开展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近岸海域、声环境、土壤环境及生态环境等要素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全年共获得各类监测数据66万个,全面客观反映我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按照海南省环境监测例行公报制度要求,编制各类环境质量周报、月报、季报、公报等各类环境质量信息93份,并在《海南日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对外发布,提高环境监测服务效能,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加强空气自动站和水质自动站的运行管理,开发了海南省自动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全省自动站监测数据的统一联网管理,试行发布全省主要城市(镇)环境空气质量周报和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周报,宣传我省环境质量优势。

  ●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继续做好全省59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及42家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约5万个,编制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季报、年报及监测报告。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网站发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相关情况,按季度公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指导和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及时发布监测结果。完成35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共553套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上报比对监测数据1421对,为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提供依据。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常规监测

  组织开展2012年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完成遥感影像处理和野外核查,分析全省生态环境特点及变化趋势。开展三沙市生态环境调查,对西沙群岛9个岛屿生态环境进行调查,摸清西沙群岛生态环境状况。开展海南中部山区生态环境地面试点生态监测,了解我省森林生态系统特点及演化。完成海南东部铜鼓岭固定样地建设与监测,对样地动植物生理生态进行长期监测,积累基础数据。

  ●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能力

  完成南渡江水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测系统开发,实现模型参数输入和结果输出的GIS可视化,能够快速预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中污染峰团迁移规律、路径和速度,有效提高我省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组织海口、三亚、五指山和昌江4个市县开展应急监测示范演练活动,建立环保部门与政府应急办、水务、安全等相关部门应急合作平台,锻炼应急监测队伍,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监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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