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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以“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为总目标,到2021年底,实现社会保障卡可办理个人的各项政府公共服务管理业务,初步实现一卡通办。
《指导意见》明确要按照“一卡、一库、一平台”的“一卡通”总体建设思路,以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完善现有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全省“一卡通”服务管理。
《指导意见》明确要加大社会保障卡发行力度,在现已发行762万社会保障卡的基础上,实现全省常住人口发行全覆盖。按照社会保障卡全国统一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会保障卡建设总体规划和任务要求,加快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电子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社会保障卡应用环境建设,推动社会保障卡立法,构建“一卡通”管理、应用、服务体系,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提供基础支撑。
完善全省服务管理对象的人员基础信息,通过线上线下综合身份认证手段,为全省“一卡通”服务管理提供人员身份认证和用卡认证服务,提供各用卡场景使用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的人员信息核验和社会保障卡鉴权功能,加强社会保障卡应用安全。
整合政府机构所有以电子方式提供的服务和数据,建设“一卡通”服务管理平台,制定“一卡通”终端设备、接口等标准规范,在全省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应用中,实现统一的发行服务、身份认证、信息交换、接入控制、应用管理、业务调用等服务管理功能,为持卡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时效性和高度交互性的公共便民服务。
另外,《指导意见》还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进行了功能定位,在社会保障卡现有功能基础上进行“一卡通”功能拓展,主要分基本功能和应用功能。
基本功能:
1。身份证件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赋予社会保障卡身份证件的法定地位,持卡人在我省出行乘车、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参观文化旅游景点等民生服务领域事项时,社会保障卡可作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使用,并逐步实现民航、金融服务领域应用。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政府部门需要确认个人身份的业务经办和公共服务事项,可以持社会保障卡享受各项公共服务和办理各项政务事项。
2。公共管理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酒店住宿登记、个人资质证明查询、公民信用信息查询等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公共管理功能。
3。自助业务查询和办理功能。持社会保障卡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自助终端、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可以自助查询和办理业务。
4。缴费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缴纳个人税费、社保费,以及煤电水气费、交通违章罚款等公用事业缴费和行政罚款。
5。待遇发放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待遇,财政工资统发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工资、财政惠民补贴、政府人才津贴、就业创业补贴、扶贫资金等财政支付个人工资和津补贴,退役军人事务补贴,农民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各类政府补贴等待遇。
应用功能: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功能。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应用。
2。医疗健康功能。逐步整合全省各医疗机构发行的各类就诊卡,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全省各医疗机构挂号、缴费、诊疗、取药、结算、查询、打印报告单等就医结算全过程应用;实现全省及跨省异地就医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逐步实现居民健康卡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用于查询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等居民健康信息,以及其他相关应用。
3。城市交通和公共服务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高铁、公交、长途客运、出租汽车、轮渡、公共自行车、住区管理、智慧楼宇等城市交通和公共服务方面应用。
4。旅游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旅游领域的应用,在旅游景区、旅游服务机构、消费场所为游客市民提供旅游便利服务。
5。工会会员服务功能。整合惠工卡,凭社会保障卡识别工会会员身份,并享受工会提供的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应急救助、劳动争议调解等普惠服务。
6。志愿服务功能。整合志愿者卡,作为志愿者的身份证明,通过社会保障卡记录志愿服务信息,包括培训情况、服务时长、星级评定情况和受表彰奖励情况等,并依据志愿服务记录享受公共服务机构相应的优惠。
7。本地居民优惠功能。集成儿童、老年、教师等群体的本地居民优惠卡证功能,实现本地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在公共交通、旅游景点、图书馆等场所享受优惠。
8。金融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实现商场、超市、餐饮、娱乐、加油等商业领域的支付功能,探索安全便捷的理财模式,提供多层次、跨行业、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9。其他政府公共服务、政务管理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其他各类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领域“一卡通”功能,并支持各部门业务功能拓展。
《指导意见》强调,可以通过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手机APP渠道)实现以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