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上午,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对烟花爆竹的违规销售、存储、燃放行为开展联合整治。通过整治,重申海口市委、市政府坚决打击违规销售、存储、燃放行为的决心和态度。

在秀英区永兴镇,联合整治组发现七乐香烛纸币批发店存在违规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一间40余平方米的仓库内,堆放着各类烟花爆竹。并未发现消防安全设施,以及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显然,该店并未达到要求。

“这样的违规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应急管理大队副大队长王则强告诉记者,在未具备安全措施的场所存放烟花爆竹,极易发生火灾爆燃事故,对周边居民的安全产生极大的威胁。

针对现场发现的情况,联合整治组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针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吴某某并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存放许可证,属于违规存放。执法队员现场对查获的400余件烟花爆竹进行暂扣并针对吴某某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公安机关也对吴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我们将采取拉网式的排查,对辖区存在的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秀英区永兴镇镇长孔德区介绍,在做好执法检查的同时,永兴镇还将加强烟花爆竹整治宣传,让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