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海口公立医院全面推行
“先看病后付费”
近日,海口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通知》(海府办〔2015〕92号),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在全市所有公立医院、镇卫生院和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
“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是深化医改的一项便民举措,是一项新的医保支付方式,即由原来住院患者先垫付医疗费,出院时进行医保报销,转变为由医院先垫付医疗费,病人出院只需交纳自己应负担部分,其余的费用由医院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
□南国都市报记者王洪旭
惠民
5家市属医院试点1年多1.5万余名患者受益
2013年10月30日,海口市启动第一批开展“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改革试点的医院及科室,有效简化了群众的就医结算模式。2014年6月10日起,海口市决定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等5家市属公立医院全部住院病房,全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
据悉,自该诊疗模式试点以来,目前运行良好,成效明显,已有1.5万余名患者享受该项政策,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该模式全面推行后,患者在海口市各公立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证原件,与医疗机构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后即可住院,无需交纳任何住院押金。患者在住院期间,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
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只需向医疗机构支付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对部分患者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住院费用的患者,还可与医疗机构签订《住院治疗费用延期(或分期)还款协议书》。
保障
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恶意逃费将上“黑名单”
据介绍,为减轻医院运转的资金压力,海口市采取多项制度予以保障:
一是调整医保支付方式。对实行后付制的医疗机构预付周转金。医保经办机构于每年度3月底前按医院上年度医保收入总额的15%预付周转金并实行年终结算;对实行预付制的医疗机构预拨预付款。每月预拨预付款额度为年初定额的90%,剩余10%待年终考核后根据考核等次拨付。并要求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费用结算。
二是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以及其他家庭特别困难的群众在医保报销后,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住院医疗救助;市区两级财政均设立运行风险资金,分别维持在200万和5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恶意逃费患者住院治疗费用。
三是健全诚信保障机制。要求各医疗机构制定具体办法,对按时结清诊疗费用的患者,下次就诊时给予一定优惠;尽快完善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实现患者信息在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源共享,将恶意逃费患者列入诚信“黑名单”,通过法律途径追缴欠费,今后就诊将不能再享受该项政策。
经验
省妇幼保健院推行2年多患者反响好没人“跑单”
“医院给我们欠着,挺好的,救急嘛。”来自临高县皇桐镇的产妇梁女士说,4月20日她在海南省妇幼保健医院生了小孩,来的时候还没到预产期,不知道要住院这么多天,钱没带够,医院就说可以先看病后付费,免得家人又四处筹钱。
据省妇幼保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13年3月21日,省妇幼保健院产科率先在我省试点‘先看病,后付费’的医疗服务模式,同年6月21日该模式扩展到外科和妇科,至今推行2年多来,共有1445人次享受到该模式带来的便利,其中产科787人,外科150人,妇科43人。
“在推行2年期间,没有跑单的情况出现,患者反响很好,特别是急诊和经济困难的群众受益更多。”
据该负责人介绍,除了未婚生子和未办理准生证的产妇外,在医保全覆盖的情况下,生孩子都有医保报销,这个容易做试点;“先看病后付费”让病人的就医流程得以简化,排队等候的时间也得以缩短。另一方面,对于医院来说,“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实行也提高了医院的服务效率,从而进一步提高接诊量。
此外,“先看病后付费”把以往病人垫付的就医费用变为医院垫付,这样做对医生的医疗行为产生影响,对遏制过度医疗也有一定的作用。
建议
银行卡和诊疗卡、医保卡实现“一卡通”
对此,业内专家指出,从目前“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实行效果看,应加快“先看病后付费”模式的推广,为更多就诊群众提供便利服务。同时,要让“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模式走得更远,建立一种政府公共财政支撑的保障机制,由国家来支付一些患者无法支付的医疗费用,如此方可解除医院的后顾之忧。
此外,做好多卡融合,银行卡和诊疗卡、医保卡实现“一卡通”,可提供“先诊疗后结算”服务的项目,待诊疗结束后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提高了就诊效率。
在医院全面推行该模式,还需要政府加大医保力度,使医保覆盖到所有人群;另外社保、民政等部门,还要加大对贫困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卫生部门推行的医卡通还要与银行信用挂钩,对于银行信用评价不好的患者,医院可以拒绝“先诊疗后付费”。
制定完善的分期付款政策,将加大对困难患者的帮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