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不慎将挎包遗失 拾遗者竟向失主索辛苦费

  想要回包给200元

  南国都市报9月27日讯(记者林方岱)27日,来自湖北的刘先生向记者反映,26日晚,他在三亚大东海附近的海滩上散步时不慎将挎包遗失,随后他返回原处寻找时,一名陌生男子主动找到他称,失物已被拾获,不过要支付200元辛苦费才能取回。

  据刘先生介绍,他来三亚游玩已有一段时间,目前住在大东海一处星级酒店。26日晚19时许,他前往大东海沿岸散步,期间在沙滩上静坐休息时,不慎将挎包遗落。丢东西后,他经过一番搜寻未果,只能返回酒店。由于手提包里放有身份证、工作证和一些工作记录本等重要物件,当晚21时许,刘先生再次前往大东海沙滩上寻找失物。期间,一名陌生男子主动上前和刘先生攀谈。

  刘先生告诉记者,这名陌生男子在对丢失物品情况进行一番了解后,竟主动声称,他捡到了失物,但想要回这些东西须支付200元“意思意思”。由于想尽快取回失物,刘先生经“讨价还价”,最终支付了150元给对方,这才拿回来了丢失的挎包。“东西一点没少,但对方这种行为,让人感到心寒。”刘先生说。

  针对此事,海南中海律师事务所苏文山律师指出,公民拾得他人财物有交还的义务,但主动索取“好处费”的做法并不违法,这只能说是一种道德问题,如果失主是在胁迫的情况下承诺支付酬金,只要能举出事实证据,该承诺即被视为无效承诺;如果拾遗者因失主不支付好处费而拒绝归还失物,其行为会构成刑法上的非法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