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违规改装时速达60公里 被查扣车主弃车走人
上午11时许,在海口丘滨路口整治点,一名二十几岁的男子正骑着一辆改装电动自行车行驶在十字路口斑马线上,随即,交警将车拦下。
南海网记者看到,这辆电动车车身脚踏板处加装了电瓶,信息显示,该车功率高达2000瓦,最快时速可达60公里。而根据规定,达标电动车的功率不得超过250瓦。此外,该车还加装了车身后座驾。
在得知电动车要被扣车时,车主王某向交警提出要求:“我要把电瓶取下来,你把车拿走,这电瓶我花了600多元钱加装的。”
正当交警准备开具扣留单时,车主王某转身离开了。执法交警介绍,这类改装车辆行驶在路上,于己于人都是巨大的安全隐患。
孕妇骑电动车上机动车道被查 要求交警请吃饭
“我是孕妇,电动车要没电了,赶着回家,要是出事情了你们要负责。”同样在海口丘滨路口整治点,一女子在机动车道上驾驶电动车,被交警拦下,正当交警准备开具罚单,该女子情绪十分激动。“我是孕妇,每天要吃六顿饭,我低血糖了,你们要给我管饭。”随后,该女子待在整治点不肯离开。
直至下午1时许,该女子仍在整治点不肯离开,执勤民警只能通知辖区金贸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劝导下,该女子终于同意离开回家。
电动车违反八不准一律扣车处理
当天上午,在龙昆北路与龙华路交叉口整治点时,短短两个小时就已经扣了55辆电动车,都是违反八不准的,其中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这几种违法行为最多。
海口交警支队龙华大队七中队代理中队长云曙光介绍,对于电动车违法驾驶人,现在都是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我们给他开完罚单后,驾驶人要先把罚款交了,然后去灵山车管所接受教育学习,考试通过后才可以将车取出来。”他说。
除了对电动车“八不准”的整治外,此次整治还包括机动车的“三不准”,在南大桥下,停着三辆因为违停被暂扣的机动车,与电动车违法处罚不同的是,机动车车主需要先到窗口去处理违章,然后到交警安排的指定地点戴绶带参与执法,执法时常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