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某华妻子的证言所称,吴某华在案发前突然跟其提出离婚,而她并不知道为什么。“吴某华和他的妻子、儿女关系比较冷淡”,公诉机关提交的吴某华妻子证言显示,吴某华有着10多年的吸毒史,经常在家里吸毒。2003年的时候,吴某华因为贩卖毒品罪被海口龙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2006年刑满释放,仍旧恶习不改。今年4月份、5月份,妻子两次举报吴某华吸毒,导致吴某华被行政拘留15天。“回来后,他一连吸了几天毒品”,据妻子所述,吴某华平时收入主要来自一间店铺的收租。

  女儿则表示,吴某华吸毒“不顾家”。吴某华行凶后,警方到吴某华的家里实施抓捕行动。碰到吴某华的女儿出门,在警察表明身份之后,吴的女儿将钥匙交给警察,自己就继续出门上班了。妻女都作证,吴某华平时都会随身带两把刀,用东西包起来。

  妻女的证言,以及没有一个家人到场旁听庭审的事实,证明了吴某华确实如其辩护律师所言,“与家人关系冷淡”。

  认罪却称不后悔 妻子称他有铺面 他却说没能力赔偿

  庭审过程中,吴某华基本上都低着头,对于公诉机关在电脑屏幕上展示的凶案现场照片、凶器、监控记录等等,都不太注意,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很多次,都是在法官的提醒下,才抬头看屏幕上的证据。“没有”,是吴某华说的最多的话,对各种证据没有意见,对指控罪名及事实也没有意见。法官问他是否愿意赔偿时,他仍以“没有”回答。之后,他又称自己没有能力。但是,根据吴某华妻子的证言,吴某华有一个铺面,每月租金3000元左右,吴某华平时都是靠铺面租金维持吸毒等支出。

  庭审中,吴某华没有像其他凶案嫌疑人一样向被害人家属鞠躬致歉,也没有声泪俱下地忏悔,就连最后陈述阶段,法官问他是否有什么想说的,他仍回以“没有”。吴某华的辩护人则称生命宝贵,请求对吴某华从轻处罚,让吴某华用余生去忏悔和补偿。

  没有道歉,没有辩解,吴某华一脸淡然,这让受害人家属十分气愤,公诉机关及受害人一方表示,“他根本没有一点悔过之心”。公诉机关称,此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吴某华的如实供述不足以对其减轻处罚,建议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结束,面对围过来的媒体记者,吴某华依旧淡然,当记者问他后不后悔时,吴某华表示“不后悔”。“你知道你很可能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你害怕吗?”“我很高兴”,吴某华平静的外表,让人看不出他究竟在想些什么。